灯下

亚文化嘛,百花齐放才好

新千年老派爱情

如今,他们都不再年轻,时间让过往的记忆越温柔,就让重逢的他们越无所适从。

现代AU
退伍士兵Steve/过气摇滚歌手Bucky

 

“嘿,” James Barnes 将脸贴上橱窗玻璃,“好久不见,Steve。”

Steve,那只躺在展示柜一角,造型逼真的金毛玩具狗,用它掉出大半截舌头的傻笑回应他。

“你好摇滚明星,我们又见面了。”一张小脸探出来挡住了他和Steve的眼神交流,是这里的店员,叫玛嘉烈还是什么,打临时工的大学生,英语流利。James Barnes几乎立即站直了身子,抬手把玻璃上的油印擦干净,露出他最迷人的笑容,几步踏进狭小的店门,门口两侧摆放得满满当当的小物件刮过他的肩膀。

“今天,”他看着玛嘉烈笑盈盈的眼睛,走近,“我要,”在她的脸快要挨着他的胸膛时,一个侧身——这里加起来都不够十平米——伸长手臂捞起他的Steve抱在怀里,“带它回家。”

“就这样?”

从前不会有人将James Barnes与不解风情联系起来,此时他却摆出疑惑的表情歪头看那女孩,不作声。

香港女孩翻了个白眼,努努嘴示意他跟她到收银台。五百,她说。

“我记得第一天还只要四百。”

“涨价了。”她头也不抬。

“三天涨一百,亚洲金融危机?”

他听见女孩用粤语嘀咕了几句,然后从他怀里抢下Steve,动作粗鲁地往塑料袋里塞。James Barnes选择不去打扰她,他低头看着女孩头顶小小的发旋,能明白她误会了什么。换作一年前,当他还是那个快活的James Barnes,一个离不开女孩噪音和酒精的摇滚明星时,说不定会邀请这个有着明亮大眼睛的亚洲女孩去喝杯咖啡,但现在,现在他只是一个无聊的、落魄的外国旅客,卖唱三天换来几百块钱,好买下一眼就相中的毛绒玩具。

他在旺角卖假球衣的那片儿闲逛时发现了它,最开始他以为那是一条真的金毛犬,只是表情过于夸张,它黑豆一样的眼珠子漆上白点当高光,但位置不大对,太靠中间,让它看起来有些呆滞,嘴巴大张着,像一条真正的金毛犬那样露出友善的笑。他游手好闲的这些日子里充满了来来往往的人影,车水马龙或灯红酒绿,但他很久没有停下来注视一样东西了,像鼓捣一台老式胶卷相机,在长久模糊的视野里终于找到焦点,即使那是一只滑稽的玩具狗。James Barnes看着它金灿灿的脑袋,Steve,他想,他会叫它Steve。

所以当他抱着Steve在香港冷气逼人的地铁里遇到真正的Steve,而后者拼命压抑着笑容以至于原本线条坚毅的五官变得扭曲时,他只能扭头检查他怀里的傻狗。噢,坏小孩你又把舌头吐出来了。发现问题。他把它不听话的舌头塞回去。解决问题。

可Steve大笑了出来,是那种从牙齿和嘴唇缝隙里颤抖着炸出来的笑声,半个车厢的人都为之一震。James Barnes或许确实不明白,一个褐色长发垂在脸侧、眉骨高耸几乎看不到眼睛、嘴角绷直胡茬布满方下颌的阴沉男人,抱着一只眼神呆滞、傻笑着掉出半截舌头的毛绒玩具狗,安然坐在座位上,这场景比金刚芭比抛媚眼说去你的还要充满视觉冲击。他不理解所以他觉得在地铁里大笑的才是怪人,他瞪回去,才忽然发现面前的金发怪人看起来如此熟悉,像充了气涨大四倍的Steve,不是怀里的这只狗,而是他的童年玩伴,曾经最好的朋友,一颗倔强的豆芽菜,Steve Rogers。当他们对视时,他猜Steve也同样认出了他。现在不算是故友重逢的好时机,他想,他变了很多,精神气也不大好,海风把他的头发刮得油腻腻的。他看着Steve脸上的笑意褪去,眉间的沟壑归位,沉默中列车转弯发出刺耳的摩擦声。

“Bucky?”Steve像小时候那样叫他。

他们就这样相遇了,在这遥远大陆旁一叶繁荣的小小海岛上,列车驶上地面,阳光越过Steve的金发照进Bucky的绿眼睛里,远处的海面碎金浮跃,白色的船只时隐时现。Bucky眨眨眼睛,一时间丢了声音,他有些局促地抱紧怀里的毛绒狗。

“嘿,”他说,“好久不见,Steve。”

 

 

 

几站停留后,车厢变得空荡荡,Steve也挨着Bucky坐下来,背部挺直,双手规矩地摆在膝上,Bucky留意到他白色T恤下稍显僵硬的肌肉线条。

“所以你刚才在笑什么?”Bucky并不是真的好奇,但Steve显然不准备先开口。从刚才那声大笑之后,Steve眉间的皱痕就没有消失过,要不是几分钟前确实见到过他平坦的额头,Bucky大概会有冲动去拿手指抹抹那道痕迹,看是不是马克笔画上去的。

“你的狗,抱歉,我也不知道。可能它太,太生动了,而你……”

“而我像个丢了魂的流浪汉,每天从酒瓶子堆里醒过来,不分昼夜地在街头游荡。”嘴上虽不饶人,Bucky还是有些心虚地扯了扯袖子,想要盖住左手臂上的纹身。 

“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Steve还是看到了,现在这个严肃的男人眉间的皱痕更深了。 

Bucky承认他被Steve的眼神看得有些不好意思,但他只是耸耸肩,让自己看起来对这毫无所谓,他悄悄地借对面玻璃上的倒影检查了一下自己,黑眼圈有些重没错,胡茬在正常范围,主要还是海风让他的头发看起来像三天没有洗过,但他不是酒鬼,也不是流浪汉,他的银行信用良好没有欠一屁股债,他甚至还像个小姑娘一样抱着毛绒玩具狗……忽然他灵光一闪,抓起狗的一只前爪伸到Steve眼前,摆出握手的姿势。

“你好Steve Rogers,我是Steve Dodgers[1]。幸会。” 

哈哈!他成功唬住了他的老友。Steve反应了至少有两秒,接着紧绷的表情才开始舒缓,他低下头闷声笑,两颊露出红晕,像小时候一样。“你给一只玩具狗起我的名字。”他抬眼看Bucky,眼里笑意更浓了。

“看你们多像,简直是亲兄弟。”Bucky把金毛玩具狗举到Steve面前,让两颗金色的脑袋凑在一起。“但你比它更像道奇队的运动员,说实在的。”他锤了锤Steve的大臂肌肉,像块石头,“你是运动员吗,棒球?橄榄球?”

“都不是,事实上……我刚从军队回来。”

“哇噢,我记得……我记得,”布鲁克林那些遥远的记忆在遇到Steve后像开了闸门一样涌现,“你说过你想当个军人。”

Steve保持着原先的姿势,下巴微收低头浅笑,时不时沉默地抬眼看他。当Steve还是个小豆芽菜,总是比他要矮上一大截的时候,就喜欢这样低头笑着抬眼看他,蓝眼睛里有睫毛投下的阴影,但挡不住眼里的光彩,Steve的眼神坚定又有力,而这样的姿势让他看起来诚恳极了,每当Steve这样看着他对他说话,他很难不被说服。只是十几年过去了,今天的Steve要比看上去的更疲惫,Bucky能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,不过这没什么奇怪的,人到中年谁没经历几个让人心碎的破事,有些坎过去了,有些坎一辈子也过不去,当你正经历着痛苦时,痛苦就只是痛苦,变不成文学也变不成旋律,只会让你一瞬间苍老,化作无数道皱纹,几声叹息,或一只幽灵,时不时提醒你美丽之事物的易逝。

Bucky从没想过会在此时此地再见到Steve,十八岁时他离开布鲁克林越过重洋去往莫斯科,就决定把那些金色的记忆藏起来,干脆地躲开少年人独有的纷乱情绪。

直到多年以后他读到济慈的诗,英国人写,“忧郁总是同美丽之事物同在――那种注定要消逝的美丽”,他又想起Steve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,瘦小的肩膀和坚定的眼神。

如今,他们都不再年轻,时间让过往的记忆越温柔,就让重逢的他们越无所适从。

 

 

 

Bucky有想过随便找一站下去和Steve就此别过,但他就是动不了身,再一站吧,再一站吧,我们可以聊些别的,想想风光过的那些日子,想想你最擅长的冷笑话。他在挣扎中坐到了终点站,Steve与他隔者Dodgers眼瞪眼。

“我住在亚博馆附近。”

“我明天的飞机。”

他们几乎同时说。

“明天的飞机?”Bucky立即忘了几分钟前的挣扎,该死的他们就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了?

“为什么会住在亚博馆附近?”Steve没有回答他。

“因为该死的今晚有演出,”Bucky咂嘴,“我们十多年没见了,Steve,我不知道,至少一起吃个饭?太晚会不会影响你赶飞机?”

“是什么演出,我想我们可以一起看。” Steve像是自动忽略掉和飞机有关的问题。

Bucky沉默了一会,说演出不要紧,他们可以吃吃饭散散步,像老朋友那样留个联系方式,也许明天还来得及送他上飞机。回哪里?纽约,纽约很好。

他们走出地铁,落日的余辉笼罩街道,Bucky转身就能看到Steve修剪整齐的金发几乎融化在日光里。少年时的记忆经不得细想,它们混乱又炫目,像一头扎进彩色玻璃纸包裹的糖果里,幻想与现实早就难以区分。Bucky记得Steve说过想要当个军人,像他父亲那样,他说到他父亲时眼里写满自豪;又记得Steve说过他不想当个军人,像他父亲那样,他说这话时眼里有眼泪打转。但现在他确实是个军人了,他的一举一动都有行军生涯留下的痕迹。

“我的一位朋友建议我出来走走。”Steve说。

“嗯哼。香港不错,我喜欢这里的小吃,最神奇的是什么,是你无论什么时候出来都能找到吃的。”

“我想我没那么擅长……旅游,”Steve看向他,“你会带我去试试的,你会吗,Bucky?”

“今晚?”

“今晚。”Steve拉了一下他的手臂,帮他躲过一根电线杆,“演出我也想去看看。现场会有票吗?”

“你确定?俄罗斯人的摇滚乐。”

“柳拜那样吗?”

“不不,Steve,柳拜很老了。”他不记得Steve还会听柳拜,那可真是有些年头的乐队了,“俄罗斯人也不只是会唱喀秋莎,顺便提醒一下。”

美国大兵耸耸肩,清了清嗓子。

”Комбат-батяня, батяня-комбат, За нами Россия, Москва и Арбат![2]”他唱完一句,抬起一边眉毛期待地看着Bucky。

这下轮到Bucky反应不过来了, “继续?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会唱歌Steve,你从来没有唱过,你还会唱他妈的俄语!”Bucky用Dodgers的爪子给了Steve的肩膀一拳。“你还听过别的乐队吗?俄罗斯这几年流行的?”

Steve思考了几秒承认他没有。事实上这是唯一一首他会唱的俄语歌,还是坏记性的Bucky教给他的。

他们十来岁的时候柳拜乐队在俄罗斯火得不行,大洋彼岸的老对头美国这儿当然没多少人听,但Bucky不一样,他在他那首席小提琴手的老妈肚子里就开始听柴可夫斯基,然而十几岁时Bucky就腻味了所有的斯基维奇,他把对音乐的全部热情和天赋都扔到了垃圾摇滚[3]里,在所有人都以为他要蓄长头发搞只乐队,从此和浓厚的家族传统背道而驰时,他又像忽然想通了什么,闷头考上了那所用他还没出生就听过的老斯基命名的音乐学校。

家人朋友们都欣慰极了,他们在机场目送前途光明的少年远去,只有Steve声称他又生了重病,来不及送他最好的朋友了。

我很抱歉,他对电话那头Bucky的母亲说,而她温柔地告诉Steve,Bucky在收拾行李,她可以叫他过来接电话,Steve却慌乱地开始假装咳嗽,说不了,告诉他我会常给他写信。祝他一路顺风。

Steve清楚地记得那是新千年到来的第一个夏天,他没有生病也没有写信。

 

 

 一些没啥用的注释:

[1]一个无聊的文字游戏,Dog+Rogers=Dodgers,而Dodgers是洛杉矶道奇队,在原作设定的年代里,叫纽约布鲁克林道奇队,Steve Rogers是他们的球迷。

[2]出自Lube乐队的Kombat,歌词大意:连长,开火,连长开火吧,为我们身后的俄罗斯,莫斯科,阿尔巴特!(Ctrl C 自网易云)

[3]又一个无聊的文字游戏,垃圾摇滚即Grunge,九十年代火遍全美的摇滚流派,代表乐队就是Nirvana啦。

TBC

本来是想写完香港的故事再分章的哪里知道自己这么啰嗦(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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